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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立足长效深化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
2008-08-07 16:46:00

 

    据一项权威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备用药品中有30%-40%超过了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
    如服用过期药品,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导致各种中毒;随意丢弃则污染环境;特别是流入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之手,被重新包装使用,那就更加严重危害百姓健康。可以说,家庭过期药品已成为一个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巨大隐患。为此,国家已将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2008年4月丽水市开展了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公益活动,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与支持。至7月底全市已设立网点320个,基本做到全市中心镇全覆盖。已回收过期药品近2000余个品种,涉及货值金额2万余元。参与公益活动的群众达7000多人次,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电视台、丽水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都纷纷报道。同时,也在确保定点回收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上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我市的具体做法是:
    1、多方配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市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副市长庄志清多次就此事进行协调,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市政府“创业创新主题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在丽水日报上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市财政专门安排了先期工作经费5万元。市卫生局对该项工作也非常支持,与我局联合发文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由两家单位共同开展此项工作,在回收箱和宣传资料上共同署名,并专门在卫生系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从而使回收工作得到医疗机构的广泛配合。
    2、从严把关,确定回收单位资质。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虽然需要有关单位、特别是涉药单位的广泛参与,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更需要他们能严格按我们的要求去做,以确保好事办好。为此,我们对回收单位的资质从严把关,必须是信誉好、日常检查未发现违规经销假劣药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机关单位和大型企业医务室以及社区。在此资质要求下,我们按照申请自愿、方便群众、合理分布、药监卫生审核的原则,联合卫生局召集部分涉药单位进行动员,在其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确定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市设置的320个回收点中,按地域分:丽水城区(市本级)20个、莲都区乡镇20个、龙泉49个、庆元36个、遂昌40个、松阳30个、缙云15个、青田50个、云和40个、景宁20个。按单位性质分:医疗机构15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39个;药品零售企业119个,其中县以下乡镇36个;社区36个;机关3个;其他4个。
    3、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回收行为。我局与卫生部门共同制作了过期药品回收箱和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牌匾,并制定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和“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统一免费发放给各定点单位,要求切实按制度执行。5-6月份,为确保回收的药品无流失,我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检查对定点单位的回收行为进行了督查,发现定点单位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均能做到 “三专” 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并做到在回收过期药品时,向群众宣传回收过期药品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4、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参与意识。这项工作开展前,我们在2007年9月结合假劣药品销毁行动,与丽水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在纳爱斯健身广场集中组织了一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整个活动由清理小药箱、药学人员讲解合理用药知识、真伪药品辨别三个部分组成。有1100多市民积极参与,共回收过期药品2000多个品种、1万多盒(瓶)。达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这项工作开展后,我们又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回收程序以及丽水市区的定点单位名单等,特别是邀请丽水电视对试点县云和县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进行了跟踪报导。局新闻发言人还作客丽水广播电台,对此项工作进行介绍。二是印制《告市民书》、《温馨提示》、《回收过期药品和促进用药安全》等宣传资料共4万份,在社区、学校、医院、点定单位等公共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发放。三是经过与卫生部门协商,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责任医生上门为每个家庭提供“六位一体”服务时,给予市民以面对面的宣传,大大提高了宣传效果。四是在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老年大学时,我们专门安排了药品回收工作的内容。
    5、务实举措,努力提高工作效果。作为回收单位而言,这是一项公益活动,增加了回收单位的工作量。为提高定点单位的积极性,我市出台了一些激励措施。一是对回收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规范的予以表彰,在丽水主要新闻媒体上为其作宣传,以提高其知名度(目前已在丽水电视台、处州晚报上作宣传一次);二是与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工作相挂购,对回收工作开展好的,给予加1-4分。同时为引导公众参与此项活动,一是先期由药监局出资,购买小礼品对参与活动的群众给予奖励(如云和县局已发放小礼品2100份,价值4000余元;青田县局已发放小礼品2000份,价值6000余元);二是鼓励定点单位给予参与群众赠送小礼品(不含药品)、购药时给予适当优惠或者可以抵少量购药款等。目前,有部分回收单位就已这样做了,如缙云县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组织2期抵少量购药款活动,即10元价值的过期药品或者两盒过期药品可获取1元现金券,向参与群众优惠了近5000元。通过这两方面的举措,使药品回收工作得到较好开展。同时,由于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回收单位的知名度得到一定提高,单位经营效益也有了一定的增长。如青田县老百姓大药房通过参与此项活动,为企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群众对其信任度有进一步的提升,同时带来了销售额的增长。

 

 

                                                                                   责任处室: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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