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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小药店”整规调查摸底工作
2008-08-26 16:12:00

 

     为改善农村药品消费环境,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省政府“十小”和省局“小药店”整规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实际,景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开展“小药店”整归调查摸底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 “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领导,并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整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调研,确定整规单位及档案建设。该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对所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调查摸底,分析县内“小药店”、“小诊所”、“小药柜”的现状,摸清底数,确定列入整规的单位数量,同时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档案;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抓好试点工作,创建示范典型,确定东坑镇中心卫生院、东坑镇中心卫生院白鹤分部、东坑镇中心卫生院北溪分部、东坑镇章坑村卫生室、东坑镇徐砻村卫生室、东坑镇何村村卫生室、澄照乡卫生院、际头卫生院、城西卫生室、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钟氏药店、景宁畲族自治县清聪药店等十一个单位(个人)为试点单位。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景宁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宣传、质监、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经贸、发改、公安、东坑镇政府等20多个部门,于8月11日在东坑镇召开县“十小”整规试点动员会议,确定下阶段主要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全县阶段性整治重点工作。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景宁局组织人员深入农村整规试点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讲解开展“小药店”、“小诊所”、“小药柜”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得到整规对象的理解和配合,为整规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景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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