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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药品监管局采取五个相结合加大药品市场监管
2004-12-09 13:42:29

 江西省吉安市药品监管局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大胆创新,探索出"五个相结合"的监、帮、促方法:一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针对不少基层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单位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不是很熟悉,守法不完全到位,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送法上门,现场普法,既是执法员、又当普法员受到了被监管对象的好评。二是联动与分散相结合。该局成立了八个执法检查小组,分片负责辖区内日常的药品监管,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在查处重点药品经营、医疗单位及药品违法"钉子户"时,八个小组经常联合出击,确保了对重点和难点单位的有效监管及打击力度。三是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的重点是查处辖区内生产经营假劣药械行为,取缔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药品现象,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及医疗机构购药渠道及药械管理,整治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尤其是把辖区内各大医院、医药公司、药品生产单位及农村卫生院、个体医疗诊所的用药管理列入了规范的重中之重。同时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等制度建设进行日常监管。四是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对少数法律意识淡薄、习惯于应付检查、屡教不改的违法"钉子户",执法人员采取杀"回马枪"的策略,不定期地反复进行检查,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行为的反弹。五是内力和外力相结合。在积极发挥自身主体力量的同时,该局还十分注重借助公安、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威慑力和影响力,调动群众的社会力量,千方百计营造药品规范与整治的合力,避免了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提高了执法效率,扩大了药监机构的社会影响。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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